周司基变决〔2025〕1号
周口市司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伟朴等3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变更执业机构,予以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张伟朴 周口市川汇区人和法律服务所转至周口市川汇区公正法律服务所
理维华 周口市川汇区人和法律服务所转至周口市川汇区公正法律服务所
李运良 周口市川汇区人和法律服务所转至周口市川汇区公正法律服务所
周口市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