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伟陈奇)近日,沈丘县北杨集乡毛寨行政村小毛庄第十村民组群众一行十余人来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捍卫正义、维护公平、优质服务、为民解忧”16个大字。向承办其法律援助案件的赵峰、陈奇两位律师表示感谢,群众代表毛大爷深情地说:“法律援助是我们贫困群众的坚强后盾,感谢你们的法律帮助。”
小毛庄第十村民组与村委会占用村民组土地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8月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诉称,被告原建大队部及学校占用原告耕地2.5亩,1996年6月27日,被告与原告代表签订了处理意见。该处理意见明确了自1997年以前的占地补偿已经全部结清,自1998年起每亩补偿小麦400公斤,价格随行就市,一直补偿到土地再次调整为止。2009年被告新建了村室,不再占用原告土地,但是该土地被第三人所占。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归还,并且自1998年以来的补偿被告也没有按时给付原告,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
因本案为侵害集体经济成员权益一案,符合法律援助案件条件。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赵峰、陈奇承办该案,赵峰、陈奇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与原告代表沟通案情,并深入到乡村进行调查取证,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搜集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在庭审中援助律师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据理力争阐述了观点,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沈丘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小麦1.7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