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晚八点沈丘县赵德营司法所赵卫东所长在家接到求助电话,要求解决因溺水被淹的村民之间的民事纠纷。
7月29日下午二点左右,居住在赵德营辖区的六个学生趁暑假在家共同约好外出游玩,先由年龄稍大的本镇兴隆行政村学生董某某(十五岁)用手机发微信联系,再由本镇良营行政村学生张某某负责叫人,一起约好去兴隆,骑电动车然后出去洗澡,同时由本镇良营村学生申某某、郭小庄村学生郭某、曹楼村学生王某某、赵德营村学生郭某某(十四岁)六人同时去了距赵德营东南五公里处的一坑塘洗澡。当他们其中二人先下坑后,随后又有二人陆续下坑,而郭某某下去后继续向前深水处游玩,由于身体不支,水性不好,导致呛水下沉,随后他们几个相互之间施救无效,无能为力把呛水的郭某某救上来,等其中一人上岸后随及拨打了110报警,赵德营派出所干警、付井派出所干警赶到时,郭某某因溺水而没浮出水面,后由沈丘公安消防大队接警赶到后才将郭某某打捞上来,但为时已晚,郭某某已停止了呼吸。下午五时死者家属及亲邻朋友,以共同洗澡的其他五人有过错应责任,而引发纠纷。
第二天,正值炎热天气,又是星期天,本在家休息的司法所长赵卫东没有推脱,没有说天热而休息,没有说星期天而不问,在连续二天的调查、走访、核实后,又叫来了牵涉四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参加调解。在连续二天的工作中赵卫东同五位当事人的家长真可谓是苦口婆心、将心比心、心悦相诚,终于说服了五位家长监护人,承认自家小孩负有连带责任,应该共同承担民事赔偿义务,最终在赵所长的努力下,起草了民事赔偿协议书,六方当事人家长以每家二万元的补偿,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一起因下坑洗澡造成学生溺水死亡的纠纷案在司法所支持下圆满画上了句号。真可谓“溺水学生造意外,司法调解及时应对,耐心细致做工作,担责赔偿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