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1年第5号公告,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受理地点
周口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周口市司法局大门东侧,七一路与建安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可乘15、22、26、10路公交车)。
三、现场需提交审验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要求打印版,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首页和本人页承办人员签章、户号、人号齐全);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疑难毕业证书查询结果,户籍或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原件。
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审验扫描后退回。
四、温馨提醒
1.申请人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6月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
2、因仍值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河南省和周口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申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
3.申请人员有序提交材料,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现场滞留时间。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94-8206271
特此公告。
周口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