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职责
来源: 周口市司法局 时间: 2021-10-11 11:49:3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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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内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管理、保密、信访、值班等工作承担安全、卫生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治建设工作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担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市政府和市辖县(市、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选任管理工作。

(五)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负责政府立法工作。负责相应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建议。负责市政府提请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府相关规章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承办相关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编纂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律师工作科。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申请授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审批申报及相关管理工作。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批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八)法律援助工作科。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基层工作指导科。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乡(镇、办事处)、村(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创建工作。

(十)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申报和公证员执业证颁发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周口仲裁委员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登记申报管理工作。

(十一)法制科。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要事务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工作。承担机关执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十二)宣传科。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测分析。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三同步”原则做好司法行政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发布工作。

(十三)研究室调查掌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动态,研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措施、关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编发、上报,史志编撰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十四)计财装备科。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省和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信息化工作科。组织编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周口市司法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