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周口司法行政实践
创新“枫桥经验” 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来源: 周口市司法局 时间: 2024-01-25 09:33: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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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稳定是发展之基,也是民生所盼。近年来,周口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作用,动员律师、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石,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

  做到矛盾不上交

  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承担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10多项职责任务,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周口市司法局以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为契机,强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托司法所巩固完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借助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完成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个司法所,就是一处群众家门口的法治阵地。遇到矛盾纠纷,群众就会想到去司法所“摆摆理”。

  “感谢孙所长为我们调解这起纠纷。”2024年1月5日,商水县汤庄乡吴楼行政村村民赵某来到汤庄司法所,向该司法所所长孙文化赠送锦旗,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2023年7月份的一天,赵某的儿子骑电动自行车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他人眼睛受伤,后双方当事人因医疗费用和赔偿款商谈未果发生纠纷。2024年1月3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汤庄司法所寻求帮助。

  孙文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

  相较于民事诉讼,人民调解以更加便捷、经济的优势,获得广大群众的青睐。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更好地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形成了以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为统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配齐配全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分别配备1名、2名、3名、5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精品案例”评选活动,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组建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基层群众为主体的1099个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群众只需打开微信,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2023年12月27日,淮阳区黄集乡村民魏某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向黄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称,因邻居新建房屋滴水问题,他与邻居发生纠纷。为防止矛盾升级,人民调解员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并为两家圆满解决这起纠纷。

  在基层,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较为多发。这些小矛盾一旦解决不好,可能发展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生活,是“三联三化”(干部联网格、干警联村居、党员联住户,网格管理信息化、网格力量多元化、网格服务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体系中的一级网格员。他们奔走在基层一线,能够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1732件,调解成功41204件,调成率达98.7%。全市1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表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中大放异彩。

  为群众排忧解难

  打造更加优质暖心的公共法律服务

  2023年12月20日上午,宋某将一面写有“真情服务弱势群众,公正为民捍卫正义”字样的锦旗送到扶沟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王涛手中,以此表达感谢之情。

  2023年2月份的一天,宋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妻子毛某在路上行驶时,与翟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宋某严重受伤、毛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宋某向翟某索要赔偿款未果,遂来到扶沟县司法局寻求帮助。王涛了解情况后,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第一时间指派律师为宋某提供法律援助。受指派律师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翟某及保险公司向宋某支付赔偿款共计45万余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5个,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民事案件核查流程,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核查协作机制;启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农民工追索薪资法律援助案件“三优先”制度,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2023年5月份的一天,淮阳区葛店乡农民工陈某拿着其老板打的欠条,到淮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工作人员帮他要回拖欠两年的工资。淮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陈某开启“绿色通道”,快速指派律师代理该案件。从指派律师到官司终审,不到两个月时间,淮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帮陈某成功讨薪1.5万元。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仅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公证办理、仲裁鉴定等服务。目前,我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全覆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发挥作用,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持续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落实爱民实践服务承诺,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惠民质效。

  2023年,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受法律咨询26810人次,办理公证业务12243件、仲裁业务 464件、司法鉴定业务1279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3件,其中,刑事案件8963件、民事案件1208件、行政案件2件。周口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26195人次,充分发挥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优势,让群众在线上享受全天候、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

  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石

  2023年3月17日,扶沟县举办“八五”普法“农商杯”法治文艺晚会。“小品、快板、舞蹈等节目都很精彩。通过观看节目,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现场观众王某高兴地说。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金秋第一堂法治课”“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的有力抓手。项城市丁集镇沈庄行政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沈庄行政村,各种法治元素随处可见,与群众生活紧密融合。“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法律明白人’,发动村民参与村民自治,是我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项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说道。

  近年来,周口市司法局加快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乡村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为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5至8名“法律明白人”。目前,我市共有“法律明白人”2.8万余人。在“法律明白人”的带动下,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争做学法用法带头人,积极投身到基层依法治理实践中。

  沈丘县石槽集乡某行政村村民老陈与老赵因宅基地使用问题发生纠纷。该行政村干部、村“法律明白人”陈坤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介入调解,通过讲法律、摆道理,成功化解了二人的矛盾。老陈与老赵握手言和的一幕,让村民看到了“法律明白人”的作用。

  “法律明白人”队伍中,有党员干部、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热心村民等,他们既是法律法规“讲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也是矛盾纠纷“化解员”,在维护基层微小单元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是周口市司法行政系统必须答好的一道时代命题。接下来,周口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周口市司法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