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1. 探索建立行政指导融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制度
助推行政执法机关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通过行政指导,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巩固执法效果,提高当事人的法律遵从度。
2.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普法活动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开展两个专项普法活动为抓手,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目标,综合利用“报、网、端、微、屏”等载体平台进行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反诈防骗意识和学生安全观念。
3.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鼓励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服务能力。
4. 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
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农民工根治欠薪法律援助工作,为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高标准、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
5. 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持续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6. 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敬老月”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7.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8.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
积极开展“雨霁”志愿者帮扶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关爱帮扶刑满释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