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固本建队伍 创新调解新模式
——鹿邑县司法局生铁冢司法所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侧记
来源: 周口市司法局 时间: 2024-04-18 10:02: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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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铁冢司法所工作人员(左二)来到农户家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普法宣传活动。

  

  近日,生铁冢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现场测量土地,为群众调解耕地纠纷。

  鹿邑县司法局生铁冢司法所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设有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公共法律服务室等14个功能室,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4名、专职调解员6名……

  近年来,鹿邑县司法局生铁冢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基固本、深耕细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融入更多法治内涵。

  生铁冢司法所先后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连续3年获得“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所所长获得“全省司法所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所人民调解员郭振合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生铁冢司法所创新提出“冷静十分钟、心理疏导半小时、人民调解‘零距离’”的调解工作法,依托镇村两级管理网格,建立“1名专职调解员+3名网格员”的“1+3”调解体系。目前,生铁冢镇设置村级调委会20个、镇级调委会1个,拥有专职调解员66名,实现了镇村调解组织全覆盖。

  生铁冢司法所严格落实“日报告、周排查、月汇总”工作机制和周例会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出现一起、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生铁冢司法所还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对调解好的矛盾纠纷,生铁冢司法所及时建立调解档案,定期开展回访工作,确保矛盾纠纷不再死灰复燃。2023年,在鹿邑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中,生铁冢司法所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2件,成功调处168件,达成书面协议26件、口头协议142件,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打造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生铁冢司法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打造“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管理新模式,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通过公益奉献、学习教育、就业创业、睦邻和家、见义勇为五大评价体系,有效激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过自新、主动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该所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宣泄、解压等设施设备,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开启美好新生活。

  生铁冢司法所主动对接民政、检察、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雨霁”帮扶活动,常态化向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帮助,彰显人文关怀。2023年7月份,在了解到王寨行政村安置帮教对象王某平因身体残疾,无生活自理能力,多次申请低保未通过后,该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村干部沟通,说服村干部帮助王某平递交低保申请。最终,王某平通过了低保申请,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2023年,生铁冢司法所开展帮扶活动7场次,受益对象20余人次。

  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生铁冢司法所依托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搭建宣传台、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法律十进”活动,向辖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遇事找法。

  2023年,生铁冢司法所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生铁冢司法所建立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及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置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联络点,确保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

  生铁冢司法所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法律顾问定期到各行政村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加入各行政村网格群,全天候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2023年,生铁冢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全面提升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生铁冢司法所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各行政村建设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胡同、法治文化广场等普法宣传阵地10余处,做到让群众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学法。

  生铁冢司法所开展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会4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引导热爱法律的群众带头学法,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该镇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周口市司法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