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司法局 时间: 2016-12-01 17:43:3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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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1:1复印)

(一)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面需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一面在下面,居中复印)。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B证、C证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首页与本人所在页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学历验证材料:

凡申报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均需提交相关学历验证材料(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一是进行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3份;二是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军队院校学历和疑难复杂学历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2016年司法考试信息采集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外地考生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5、 照片使用报名时提交的同一底版大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

以上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与原件1:1复印,复印时需注意原件材料须居中放置,页面上下左右必须留有空白。

复印件必须清洁平整、字迹清晰。

(二)证书类型升级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资格。

2、证书类型升级人员在本次申请资格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已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16日起至12月28日止(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周口市司法局(七一路东段)二楼203房间。

图片1_副本.png

三、在我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B、C类证的外地考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资格申请。

四、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申请时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六、申请时提交审验的身份证、毕业证等所有原件须留下,待省厅审验后退回本人,原件退回时间另行通知。



周口市司法局

 2016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