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向省政府推荐“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法政办〔2019〕24号)要求,经过培育指导,集中观摩和现场测评等程序,我市评选初审工作现已全部结束,拟推荐太康县卫健委、沈丘县农业农村局为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玉芹,电话:8206113)。
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