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寻找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司法局 时间: 2016-08-25 17:37:0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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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期我省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形象和风采,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立业,推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安排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最美人民调解员”寻找宣传活动。现将我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活动面向全市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

二、评选标准

(一)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

(二)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调解纠纷成绩突出。年均矛盾纠纷调解数量不低于30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

(四)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活动步骤

(一)推荐报送(5月上旬-6月份)。各县(市、区)要广泛组织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寻找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发现身边的感人事迹,推荐身边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择优推荐,每个县(市、区)至少推荐一名,报送有关材料,内容包括:2寸免冠彩色照片;调解纠纷现场照片5张;个人简要情况介绍(不超过2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有条件的地方,报送相关影像资料。

(二)审核筛选(7月份)。省司法厅将抽调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全省各地推荐上报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候选人。

(三)网络展示及投票(8至9月份)。在新浪河南网开辟活动专栏,集中展示候选人照片及有关材料。同时开通投票通道,人民调解员和广大网友可以通过登陆新浪河南网、河南省司法厅官网、关注“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博等有关链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和评论。

(四)评选表彰(10月份)。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候选人得票,结合平时工作表现以及参与精品案例评选、“我的调解故事”微客拍摄活动等情况,评选“最美人民调解员”100名。评选名单在河南省司法厅官网上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由省司法厅授予荣誉称号并进行适当奖励。

(五)访谈宣传(10月-11月份)。省司法厅将联合新闻媒体,对受表彰的“最美人民调解员”进行深度采访报道,挖掘他们背后的故事和感人事迹。依托新浪河南网,录制“最美人民调解员”访谈节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寻找宣传活动是今年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活动,也是激励队伍、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的有效抓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寻找宣传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实抓好。

(二)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各县(市、区)要严格掌握推荐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层层搞好酝酿推荐,保证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实践的检验。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情操,进一步提高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周口市司法局

                            2016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