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周口市司法局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治市水平,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周口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入选条件为:
(一)律师事务所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律师事务所及服务团队成员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惩戒;
(二)服务团队负责人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5年以上党政机关法律服务经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从业经验丰富并取得良好业绩;
(三)服务律师具备2年以上党政机关法律服务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能够严格遵守周口市司法局各项规定,具备国家安全观和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安排,保持服务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四)服务团队负责人和服务律师均应直接参与周口市司法局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五)优先选择具有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公证、司法鉴定、政府采购审查等法律服务经验且表现较好的律师团队及服务律师。根据回避原则,有近亲属为市司法局及局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的律师不得参与。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四)参与处理重大案(事)件;
(五)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服务期及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的服务期为3年,市司法局每年支付一次服务费用。
四、选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需填写《周口市司法局公开选聘2026年度法律顾问自评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1式4份)。
(二)书面审查。书面材料提交期限届满后,周口市司法局将对参聘律所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根据自评表核实后的分数高低,通知3家律所进入面试磋商环节。
(三)面试磋商。面试时,服务团队负责人和服务律师进行现场答问,重点考察基础法律知识、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与双方合作意向及适配程度。
(四)结果公示。根据面试磋商结果,确定1家律所为拟聘法律顾问,并在周口市司法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周口市司法局与法律顾问签订书面合同。
五、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9月5日下午18:00前将参聘书面材料提交至周口市司法局法制科。
六、联系方式
参聘材料接收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周口市司法局208室
办公电话:0394-8273671
附件:
周口市司法局2026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选聘自评表.doc
周口市司法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