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现将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5月15日至5月1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地点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北厅39号窗口(周口市人和路与光明路交汇西北角行政服务中心)。
二、现场需提交的材料
(一)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申请人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要求打印版,印章齐全(注意: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户号、人号齐全),字迹清晰印章清晰。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2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C类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交回。
2、申请现场审核须由本人办理。
3.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申请人员需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秩序,有序提交材料,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现场滞留时间。
咨询电话:0394-8209166
周口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