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胡某,男,1964年10月出生,户籍地与居住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2019年8月,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2019年8月28日,胡某到江夏区社矫局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期间相关工作。
胡某本人离异,女儿在国外留学,父母均已过世,其姐姐为社区矫正监管保证人,现胡某独自居住生活。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精神状态不佳,心理问题初现端倪
入矫初期,胡某到司法所报到时心情低落,沉默寡言。据了解,胡某对自身借贷行为触犯了法律,自责后悔不已,平日格外在意他人的眼光的他更加觉得在人前抬不起头,独自居住的他有苦无人诉说,对接下来的社区矫正充满未知的担忧。
(二)及时进行心理测量评估,探寻内心状态
司法所了解胡某的状况后,及时将情况向区社矫局报告。区社矫局一方面安排司法所对胡某状况多加关注,定期谈话询问近况;另一方面以发放“心理健康体检卡”为契机,对胡某进行近阶段的心理测量评估。测评报告显示,胡某有显著焦虑症状,伴随抑郁、强迫、失眠、人际退缩等症状。
(三)针对胡某心理状况特点,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
2019年起,江夏区社矫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武汉慈惠社工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弯道超越”社区矫正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胡某提供一对一免费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结合胡某心理测评情况,制定心理矫治计划,与胡某共同商定咨询目标,逐渐建立安全稳固的咨访关系。胡某本人由被动参加到积极参与,始终坚持每周一次面询。心理咨询师引导胡某道出重大事件,帮助胡某识别情绪及情绪背后的意义,鼓励胡某表达需要,寻求人际支持,进而降低焦虑紧张的情绪,保持较为稳定平和的心态。
(四)心理健康团体活动,健康减压缓解焦虑
除了一对一心理咨询访谈外,司法所鼓励胡某参加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活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的焦虑、强迫、敌对等症状,江夏区社矫局先后开展了“做情绪的主人”“与压力共舞”等心理减压团体辅导活动,通过游戏、任务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讲授的方式,将心理学知识、心理调适方法传授给社区矫正对象,极好地缓解了胡某及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焦虑紧张情绪,让其学会用新的资源取向视角看待“社区矫正对象”身份。
(五)“周四有约”线上学习,持续陪伴社区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需要一个循序渐进、持续深入的过程,武汉市社矫局每周四线上学习活动,以讲师团金牌讲师为引领,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内容丰富的学习“大餐”。每周四胡某在手机前接受法律法规、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多领域学习资源,不断提升胡某的知识储备,持续陪伴教育胡某,促进矫正转化。
(六)教育转化结果丰硕,积极作为回馈社会
胡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经历了人生低谷,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帮助下,他能够直面过往错误、悔过自新、积极工作、发展兴趣特长,精神面貌有了较大转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胡某积极捐款,支持抗疫工作,用实际行动积极回馈社会。
【案例注解】
胡某的个人及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呈现出中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困境与心理需求。司法所为胡某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举措,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帮助胡某正确认识自己、疏导负面情绪、寻求人际支持、鼓励自我提升、实现自身价值、乐于回报社会。现在的胡某精神面貌有了很大转变,乐于与人交流,培养书法、太极等兴趣特长,失眠状况也得到极大缓解。胡某对社矫局、司法所的一系列教育感化举措心怀感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配合日常管理工作。通过一年半的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助人自助。
【专家评析】
该案例在创新教育矫正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反映出湖北省武汉市社区矫正机构对创新教育矫正方法方式的高度重视,如武汉市的“蒲公英回家”项目,“周四有约”课堂,“内视观想”活动等项目,与相关部门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一系列阳光志愿行动、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困难帮扶等服务, 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