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检察:公开听证让行刑反向衔接有尺度更有温度
来源: 中国日报网 时间: 2025-02-14 11:43:3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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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深化检务公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促进轻罪治理。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两起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被不起诉人等到场参加听证。

  代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2022年4月代某某是周口市某高校大三毕业生,因准备专升本考试没有按学校要求外出实习,代某某就在淘宝网店支付18.5元伪造了一枚某公司印章,并将印章加盖于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日志和灵活就业合同上交给学校。丁某某故意伤害一案。2023年10月17日晚上丁某某和同事四人在饭店吃饭喝酒,酒后四人一起到彩票店购买刮刮乐彩票,因彩票付款丁某某和同事王某发生口角。丁某某用拳击打被害人王某面部,造成其左眼部受伤,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丁某某主动赔偿王某6.2万元并取得王某谅解。刑事检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刑检部门对其二人分别做出不起诉决定,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进行行刑反向衔接审查。

  两起案件中,代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丁某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行为,均已达行政处罚标准,但二人都无违法犯罪前科,代某某作案时系在校学生,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确有悔罪表现;丁某某系同事之间因口角引发纠纷,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被不起诉人主动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取得被害人谅解,行政检察部门经检察官联席会讨论认为这两个案件都不予做行政处罚。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川汇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是川汇区检察院首次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进行解读,介绍了两起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通过被不起诉人的家庭情况、主观过错、主动进行赔偿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就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初步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被不起诉人当场做了悔罪陈述。随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后,进行了询问和充分评议。他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不予行政处罚开展释法说理,拟作出的不处罚决定合法合理,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检察温度。

  此次公开听证会的召开,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同时,也为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川汇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用人民群众可观可触可感的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良性双向互动。(图片/宋伊一)

责任编辑:周口市司法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