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周口考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司法局 时间: 2021-12-06 15:01:2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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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河南考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2月19日举行。 应试人员应于12月5日起在司法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完成考前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健康信息填报。为确保应试人员能顺利参考,请尽量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为确保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顺利进行,特别提醒周口考区应试人员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12月19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二、考试地点

考点为周口师范学院(特别强调:考生只能从学院东门进出),考场为综合实验楼。

周口主要交通站点提示:周口东站(高铁站):到周口师范学院东门约13公里,可乘坐25路,或乘坐9路公交并转乘。周口火车站,到周口师范学院东门约11公里,可乘坐18路公交,或5路、7路公交并根据需要转乘。周口客运中心站,到周口师范学院东门约8公里,可乘坐6路、11路、4b路公交。周口汽车东站,到周口师范学院东门约6公里,可乘坐6路、11路、25路公交。周口师范学院东门没有公交站牌,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

三、携带证件

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上载明的考试日期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的纸质版、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码,在周口师范学院东门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

四、特别提醒

1.考生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

2.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高于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点总监考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考点专业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疫情防控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无呼吸阀)等防疫物资。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均要佩戴口罩。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情况等。由于不配合、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记入应试人员诚信记录;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随时关注周口市司法局官网、“周口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周口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司法局管理员